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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證辦法
(1)上課缺席時數超過六小時者,不得參加當期認證(亦不退費),但未修習之課程,得於下期進行補課(請自行上網登記),補修完畢後始得參加認證考試。需收費之情形,請見下方說明。
(2)當期因故未修習之課程(或認證考試),或當期考試未通過認證者,僅限下一期進行免費補課或補考,並以順延一期為限,請自行上網登記。(此規定不適用於全方位基礎人資管理師認證班)
例,參加第10期績效管理師認證班,缺席時數超過六小時者,僅可於第11期進行補課或補考。
(3)非上述時間參加補課/補考,並超過一期以上者,參加其他期別之補課/補考,皆須依各認證班課程規定付費,並須俱備有效會員身分。(例參加第10期,未於第11期補課/補考或補考未過者,於第12期參加補課/補考須付費。)
(4)申請補課/補考者,承辦人將於當週課程或考試前寄送通知,若未收到通知,請洽詢承辦人員。
(課程或考試時間協會保有異動之權利,請參閱網站,不另行通知)
(5)補考須筆試、口試皆參加,考試成績無法延用上期。
2. 認證內容
筆試、口試。(「 全方位基礎人資管理師認證班」只有筆試)
3. 認證標準
所有考試成績經計算後,總分超過七十分(含)為及格。及格者授予證照,未及格者授予結業證書。(缺課超過六小時者,不授予結業證書)
4. 申請閱卷
(1)申請閱卷者,請於考試結果公布後半年內,以email向承辦人進行申請,並於半年內完成閱卷事宜;考試結束後超過半年,不受理閱卷申請。(閱卷時間與地點,由承辦人通知申請人)
(2)申請後若需取消,請於約定日期前3日通知承辦人;無故取消且未通知承辦人者,於下次申請閱卷時,需繳交閱卷手續費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