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線上)職場誠信經營
課程表
日 期
時 間
課 程
講 師
2024-04-19
19:00 ~ 21:00
職場誠信經營
適合對象

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及各級主管、人資、法務、法遵同仁

上課地點

ZOOM線上會議室

課程費用

非會員價:3200 元
會員價:1200 元

優惠方案內容

◎使用優惠方案皆需於繳費前告知,繳交課程費用後不得再使用優惠方案。


月日前繳費完成者,可享有以下優惠方案:


→A方案:個人早鳥優惠 有效會員每人NT$1,000元、非會員每人NT$2,700元

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先詳讀新手報名指南、學員須知、退費辦法確認沒問題後再進行報名。 (1)新手報名指南:https://www.chrma.net/Template/NewsDetail.aspx?T=N&Key=P240254018239384C7F3 (2)學員須知:https://www.chrma.net/Template/SinglePage.aspx?Key=P00009 (3)退費辦法:https://www.chrma.net/Template/SinglePage.aspx?Key=P00010 2.課程最晚開課前一週確定是否開課,課程確定開課後,將再於本網頁公布早鳥優惠繳費日期。 3.已繳費之學員若課程當日無法出席,且未於開課前一工作日17:00前通知課程承辦人員辦理退費,視同本班之學員,將於課後郵寄講義。 4.為維護學習有效性與上課同學的權益,課程僅限本人參加。 5.本課程附講義。 6.會費:開立收據,將於7個工作天掛號寄出。 7.課程費用:開立電子發票。報名課程填寫資料時,務必清楚填寫需開立三聯式(公司)/二個式(個人)發票類型,於收到費用後7個工作天內依填寫資訊開立完成,將寄至您會員資料留存的信箱,請務必更新會員資料。如開立發票後需改開發票,將收取手續費200元。 8.使用學習優惠券之有效日期需涵蓋第一天開課日,超過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恕不展延。優惠券使用辦法:http://www.chrma.net/class_6_1.php?gid=6 9.本協會保有變動權。
*本課程為「線上同步」形式,並採用ZOOM軟體上課,不會留存錄音及錄影檔,敬請配合以下事項: 1.務必於上課前下載ZOOM軟體。(https://pse.is/3e6tjh) 2.上課通知信件將給予ZOOM會議ID、專屬密碼與使用說明,請於上課前30分鐘進入線上等候室,並測試設備。 3.務必使用中文全名加入,以利協會辨識,維護上課權益。 4.為保持課程連線順暢,請找一個安靜的環境並保持網路暢通,建議使用電腦並關閉自己的視訊鏡頭。 5.課程進行務必靜音,如需發問請舉手,再由協會助理解除靜音後始可發言。

聯絡窗口

(02)2768-1000#12 鄭小姐 training01@chrma.net

  我國順應打擊貪腐建立企業誠信經營規範的國際潮流,根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於2015年5月20日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讓公約規範在國內產生法律效力,法務部也根據施行法公布「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規定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上市上櫃公司企業誠信強化具體方案,並據此制訂「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此守則是證交所為實踐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並配合政風主管機關推動「提倡私部門企業誠信」之廉政政策目標,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公布之ISO 37001企業反賄賂管理機制(Anti-bribery management systems),於108年5月23日公告實施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強化國際接軌,並作為上市上櫃公司推廣誠信經營反貪腐之參考依據。

  ISO 37001國際標準於2016年10月15日發布,此標準的制定是根據 BSI BS 10500為基礎,其目的在協助企業組織實施反賄賂管理系統 (ABMS),幫助企業實施一系列的相關措施, 以防止、監測和終止任何的不誠信行為。既然誠信經營守則是所有企業都必須制訂的規範,且其中反貪腐/賄賂準則是重中之重,要讓這個規範真正落地發揮效力,讓全體員工一體遵循,還是要跟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結合才有意義。完善的具體準則規範、調查與處理程序,更有機會於訴訟上獲得法院尊重!

 

學習目標:以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規章落實企業誠信經營守則。

 

課程大綱:

一、 國際趨勢

二、 結合勞動法令遵循制度:落實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規章

三、 利害關係人及規範行為之定義

四、 確認貪腐風險管理所適用的業務範疇與內外部互動往來對象

五、 建立收禮、送禮、宴飲與招待活動等敏感事項申報管理系統

六、 確立政治獻金、公益活動、慈善捐款與贊助之管理程序

七、 人事相關費用之支付管理機制

八、 內部舉報、調查與吹哨保護機制

九、 設置人資專責窗口及建立完善之訓練課程

十、 持續進行人資風險控管與優化調整

陳業鑫
現職

業鑫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兼任全國律師聯合會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


臺灣高等法院、士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及仲裁人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及法律研究所

經歷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及勞動局局長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公司公股董事及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

授課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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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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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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